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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四种形态心得体会]

散文欣赏 2019-08-29 点击: 手机版

 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,审议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,再次彰显了中央从严管党治党的决心和意志。当前,落实全面从严治党,关键要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下功夫、求突破。

  第一,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重大理论创新。王岐山同志关于四种形态的重要论述,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科学回答了用什么执纪、为什么监督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,有着深厚的理论渊源和实践根基。

  四种形态的提出,源于对党的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。四种形态既抓住关键少数,又覆盖全体党员,把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贯穿于党员监督管理全过程,蕴含着管党治党全面从严的辩证统一;既注重规范惩戒、严明纪律底线,又注重教育引导、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,贯彻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本质要求;摒弃要么是好同志、要么是阶下囚非此即彼的二元思维定势,既不纵容小节,也不放过大错,体现了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。

  四种形态的提出,源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现实需要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,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。实践四种形态,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。综合运用批评教育、诫勉谈话、组织调整、党纪处分等有效手段强化监督执纪,有利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,维护党的集中统一,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,为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全面深化改革、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实保障。

  四种形态的提出,源于对反腐败最新实践成果的总结提炼。十八大以来,中央从出台八项规定入手,集中整饬党风,严厉惩治腐败,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,不能腐、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,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。但是,当前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绝不能松懈,必须保持越往后越严的定力。四种形态精准回应中央对形势和任务的判断,系统总结管党治党的实践经验,全面描绘了从破纪到破法、从未病到重病、从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轨迹,并提出辩证施治的对策,生动回答了为什么严、凭什么管、靠什么治等重大问题。

  第二,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是深入实践的基础和前提。目前,对于如何理解四种形态,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论调,我们要认真辨析,正确把握其丰富内涵和政策要义,避免陷入认识误区,确保工作方向不偏不倚、行动精准有效。

  一要摒弃转向论,始终保持越往后越严的定力。四种形态体现的是标准更高、纪律更严,绝不是反腐败方向的转变、力度的减弱、尺度的放松。对于党员、干部存在的问题,我们既不能搞一棍子打死,也不能一谈了之,甚至避重就轻、借谈抹案;既不能因吃干榨尽造成纪法不分,也不能视而不见,成了睁眼瞎;既不能故意拔高,也不能降格以求,若是腐败存量大、问题多,运用第四种形态、给予重处分和移送司法的比例就要高点,绝不能脱离实际,简单追求数字平衡、数字政绩。

  二要摒弃手段论,善于从政治上去把握和定位。四种形态既是反腐败的手段和方法,更是政治性的安排和考量,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党的肌体健康,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。实践中,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,善于从政治目标、方向、方针、要求上去认识和对焦,主动服从服务于政治大局,正确处理好树木与森林、惩治少数与教育多数、减少存量与遏制增量等关系,把严明党的纪律与教育挽救干部统一到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上来。

  三要摒弃惯性论,全面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。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。现实生活中,无论是党内关系正常化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还是组织处理、党纪处分,乃至立案审查,都要由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。实践四种形态绝不是纪委一家的事,绝不能一说监督执纪就只想到纪委或把工作推给纪委,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强化责任担当、担好主责。另外,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依然囿于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惯性思维,工作的着眼点是违法,着力点是大案要案,必须持续深化三转,推动用纪律的思维、理念和方法来履行好监督责任。

  四要摒弃机械论,审慎进行定性量纪。四种形态之间没有非此即彼的界限,不是黑白分明的四条杠杠,而是像彩虹一样有着许多颜色渐变的过渡带。实践四种形态,必须本着对党的事业、对党员、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,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善于运用纪律处分的原则和尺度去衡量处理问题。既不能生搬硬套、机械操作,也不能随意转化、畸轻畸重,必须找准最佳方案、最合理的处理方式,务求有理有据、精细精准,确保取得好的政治、法纪和社会效果。

  第三,以运用四种形态的新成效不断推动管党治党走向全面严紧硬。实践四种形态,必须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突出越往后越严的要求,层层压实责任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。

  一要深入推进常态化约谈。贵州省委、省纪委坚持把干部约谈工作作为实践四种形态的重要抓手,制定了《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提出预防提醒谈话、询问示警约谈、纠错诫勉约谈和问责处分约谈等四种形式。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入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,通过及时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,使那些游离在纪律边缘尚未发生质变的党员、干部幡然醒悟、悬崖勒马。

  二要始终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。四种形态与保持高压态势不是割裂的,更不是对立的,而是相辅相成、互为支撑的。当前,四风问题虽然表面有所收敛,但树倒根存、花样翻新,我们必须盯紧其七十二变,坚守阵地、一寸不让,越往后越严,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。

  三要严格把握运用四个统筹。对于党员、干部存在的问题,要统筹考虑时间节点、问题性质、本人态度、群众口碑等因素,宽严相济、依纪依规进行恰当处理,提升运用四种形态的精准性和实效性。

  四要压严压实两个责任。进一步抓好《问责条例》的贯彻执行,层层传导压力,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面唤醒责任意识、激发担当精神,加强对党员、干部的教育、监督和管理,真正做到真管真严、敢管敢严、长管长严。特别是要进一步用好问责这个撒手锏,坚持一案双查,对履责不力、实践四种形态不到位,导致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,敢于较真叫板、严肃问责,促进各级责任主体担当尽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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